導讀:保健食品屢被曝光,螺旋藻鉛超標被質疑,國家食藥監局的兩次抽檢結果大相徑庭,似一把雙刃劍,讓企業痛呼不已的同時,使消費者成了驚弓之鳥。
螺旋藻,消費者趨之若鶩之后成驚弓之鳥
螺旋藻作為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是目前所知營養成分最全面、最均衡的食品之一。由于含有豐富的蛋白質、氨基酸、多糖、不飽和脂肪酸、胡蘿卜素、藻籃素、葉綠素及多種維生素、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受到眾多消費者追捧。然而,在食品安全屢曝警鐘的“多事之月”,螺旋藻也被推到了風頭浪尖。
螺旋藻的“多事之秋” 2月29日,國家食藥監局下發給各地食藥監局的《關于加強以螺旋藻為原料的保健食品監督檢查的通知》(【2012】25號)中明確指出,國家食藥監局對以螺旋藻為原料的保健食品展開了鉛、砷、汞三項指標的監測,結果顯示,部分產品檢出鉛、砷超標,并附以“綠A”“湯臣倍?。ㄎ⒉?6.370,0.00,0.00%)”“清華紫光(金奧力)”“程海湖”“康愛斯”“施瑞安”“澳奈斯”“綠色經典”“鴻洋神”“美澳健”“圣奧利安”“康特利斯”“高植”等不合格產品名單,但至關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產品批號、檢驗標準、檢測機構均未公布。
這份標注為“特急”的通知一直未向社會公開。但在通知中,國家食藥監局明確要求:“監測發現的鉛、砷超標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監督檢查,依法對產品監督抽驗,并送附件規定的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
抽檢鉛、砷、汞檢測不合格產品名單:
程海湖天然螺旋藻、愛康斯螺旋藻片、施瑞安螺旋藻片劑、金奧力牌三達紫光螺旋藻片(威海清華紫光公司)、奧奈斯綠色經典牌螺旋藻片、鴻祥神螺旋藻、金奧力牌三達紫光螺旋藻片(威海南波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美澳健螺旋藻膠囊、圣奧利安螺旋藻片、康特利斯螺旋藻片、湯臣倍健牌螺旋藻片、綠A天然螺旋藻精片、高植天然螺旋藻精片。其中:“尤維斯”超標20%;“綠A”和“清華紫光(金奧力)”均超標80%;“湯臣倍健”超標100%;“圣奧利安”超標200%;“康特力斯”超標820%。
國家食藥監局玩變臉率全民過愚人節
3月30日凌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方網站公布了以螺旋藻為原料的13家保健食品重金屬專項監督檢查結果,顯示僅有家產品的重金屬含量“不符合國家限量標準”。
國家藥監局發布“以螺旋藻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屬專項監督檢查結果”,湯臣倍健、綠A等品牌螺旋藻產品得以“正名”,未抽檢出重金屬鉛超標。而3月29日,上述品牌螺旋藻剛被曝鉛含量超標。螺旋藻產品兩次抽檢結果大相徑庭,令消費者費解,人們不禁要問:官方權威機構所謂的檢測標準到底是多少?
檢測標準的問號
國家食藥監局3月30日的公告稱,檢測“按照國家標準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有關標準,以藻類為唯一原料輔以少量輔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為2.0mg/kg;不以藻類為唯一原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為0.5mg/kg”。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保?。üδ埽┦称吠ㄓ脴藴剩℅B16740)》明確規定:“鉛含量標準一般產品≤0.5mg/kg,膠囊類產品≤1.5mg/kg,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2.0mg/kg。
”上述兩種表述看似大同小異,問題的關鍵是在國家標準中,不僅對產品原料作出了具體區分,同時也對產品劑型有明確的界定。
在國家食藥監局2月29日公布的13家“不合格”名單中,明確列出“綠A”“湯臣倍健”“清華紫光(金奧力)”等產品均為片劑。然而,在3月30日的最新公告中,國家食藥監局對劑型分類標準只字未提。
那么,國家標準當中為何沒有對螺旋藻片劑進行專門規定?片劑究竟應當參照哪個標準執行?
對此,國家認監委《保健食品GMP(良好生產規范)實施指南》明確了“片劑”“膠囊”“固體飲料”分屬不同劑型。“綠A”公司的技術主管龍某也承認,該企業生產的“螺旋藻精片”的劑型既非膠囊、也非固體飲料,而是片劑。
記者采訪的國家食藥監局審評專家認為,螺旋藻片劑鉛含量標準應參照一般產品標準執行,即限量為0.5mg/kg。
針對螺旋藻片劑鉛含量標準究竟應該按照限量0.5mg/kg還是限量2.0mg/kg的問題,國家食藥監局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司副司長張晉京表示,對于“片劑”,目前尚無明確的鉛含量檢測標準,“這屬于學術探討范疇”。
記者查詢到在美國FDA(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備案的一家美國企業和澳大利亞的一家企業生產的螺旋藻營養片的鉛含量標準均為0.2mg/kg。
事實上,記者在廣東中山、珠海等當地監管部門對某保健食品企業出具的檢驗報告上發現,該企業兩個批次的螺旋藻片劑,因鉛含量檢測結果為“0.79”和“0.87”,被判定鉛超標,并對螺旋藻產品予以封存、銷毀或退貨。記者實地走訪的多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技術代表說,他們所執行的螺旋藻片劑的鉛含量檢測標準一直為“0.5”。
市場對“違規產品”的反應
部分藥店網店下架螺旋藻。
事發之后,遠大金象大藥房、豐管路金象大藥房明確表示,出于為消費者考慮,已接到公司通知,暫時將綠A、湯臣倍健等螺旋藻都予以下架。
在德威大藥房花市店、同仁堂、京隆堂大藥房、南慶仁堂藥店,均沒看到6個品牌的蹤跡。
不過,在位于崇文門外大街的澤潤堂百姓大藥房,記者發現帶有“藍帽”認證標志的綠A牌螺旋藻還擺放在貨架上,有3盒,售價為每盒122元。售貨員說,“目前沒有接到藥監局通知,所以綠A還不會下架”,但如有消費者前來退貨,會全額退款,之后再聯系廠家。
相比實體店,網店的下架情況要好些。記者登陸金象大藥房網上藥店,綠A天然螺旋藻精片、湯臣倍健螺旋藻片的產品頁面上已打出“該商品已下架”字樣。
昨晚7時左右,記者在淘寶網上查詢6個被曝光品牌的螺旋藻,均已無法顯示信息。淘寶網人士稱,昨天一看到媒體曝光的6品牌螺旋藻鉛超標事件后,淘寶網就第一時間向賣家發出下架通知。
京東商城、1號店網站,也都將此前熱賣的涉嫌螺旋藻暫停銷售。
“藍帽”產品背后的故事
申報流程造假手法偷梁換柱
一批頂著“藍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是如何得到“藍帽”審批認證的?調查發現,企業大都通過中介機構來申報。
打開這些中介的官方網站,大都頭頂“國字頭”光環:中介“北京康維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網名稱為“中國保健食品產業網”,且大多發布“本公司與各級藥監部門及檢驗機構建立了良好工作關系”等內容。
保健食品從申報到取得“藍帽”,要經歷準備申報材料、樣品生產、試制現場核查、樣品送檢和專家審評“五階段”。
為摸清中介的申報流程,記者以進口保健食品代理商的名義,帶著從網上購買的兩種國外保健食品,先后到“科爾天使”和“康維安”兩家中介探訪。
“科爾天使”,工作人員張某說:“我們申報的絕對能通過,因為申報前,會找好多參加保健食品審評的權威專家。”
張某表示,除了配方,她還負責整理上百頁的文字申報材料。“為順利獲批,申報材料當然和實際生產所用的不一定符合。”
這種“偷梁換柱”的申報手法在“康維安”也得到驗證。記者帶去的樣品經該中介的市場經理黃某分析,主要含有四種成分,其中的“二甲基亞砜(一種化學溶劑)”屬違禁成分,不得添加。
“在申報時可不寫這種違禁成分。”黃某“點撥”說,“生產線也不用改,因為申報配方我們會‘整理’成合格的。”
搞定申報材料,中介還要在樣品生產、審核環節“做文章”。張某說,參與現場考核的官員和專家一般會駐廠檢查申報樣品。為了樣品的安全穩定性,本應分三天生產三個批次。“其實申報企業一天就生產出來了,然后把這一批分成三小批裝好應付審評。”
“樣品送檢”也是關鍵一環,中介會通過“公關”確保不出意外。“一旦產品有問題,試驗過不去,做做公關,改改數據,能做到。”黃某說。
得到“藍帽”認證的最后一關是專家組審評會,由相關主管部門從專家庫中抽取組成的專家組,投票決定企業的“藍帽”認證。
張某信誓旦旦地表示,她所在的中介“有關系”,審批結果什么時候出來,會知道“內部消息”。“如果申報材料有問題,給審評專家發紅包就會很多。”
檢測、審批部門“權力尋租”
記者調查發現,“藍帽”審批的背后,存在著一條從申報企業到中介機構、再到審批部門的利益鏈條。
據某螺旋藻生產企業負責人介紹,該企業平均每個“藍帽”產品的中介申報費用為30萬元至50萬元,迄今共花費1000多萬元。“有些中介的老總一年能掙幾千萬,錢從哪兒來?從審批服務中來!”
“科爾天使”報價:申報維生素類,收費12萬至20萬元;申報調節免疫力功能類,收費28萬至30萬元;申報降血脂功能類,收費42萬至45萬元。國家食藥監局數據庫顯示,這兩家中介自行申報的大部分產品的確獲批“藍帽”標志。
探訪中,“科爾天使”“康維安”等中介機構的員工也“叫屈”:向申報企業收取的“技術服務費”,有相當部分被檢測部門或審批部門“權力尋租”了。“只有時常打點、搞好關系,關鍵時刻才能用得上。”
“在審批的樣品檢測環節,一些檢測機構發現檢測結果有問題,會給關系好的中介或申報企業打電話,暗示哪兒出了問題。這時,中介或企業趕緊把錢遞上,檢測機構就會對數據做相應調整。”中國保健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說。
官方態度撲朔迷離似雙刃劍,企業、消費者痛呼傷不起
此次媒體對事件的報道,似乎絲毫意識不到這已經對當事企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給食品安全驚弓之鳥的消費者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如果說記者在沒搞清楚國家標準之前就曝光超標是一種不負責任,那么此刻在國家藥監局已經發文澄清之后仍舊如此炒作,則不得不讓人懷疑其立場是否公正。
說白了,這次風波就是一個標準的問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保?。üδ埽┦称吠ㄓ脴藴剩℅B16740)》明確規定:“鉛含量標準一般產品≤0.5mg/kg,膠囊類產品≤1.5mg/kg,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2.0mg/kg。”螺旋藻作為以藻類為原料的產品,其鉛含量標準當然應該適用≤2.0mg/kg的標準,事實上國家藥監局也是這樣來解釋的:“以藻類為唯一原料輔以少量輔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為2.0mg/kg;不以藻類為唯一原料組方的產品,其鉛指標限量為0.5mg/kg”。
被曝光的那些螺旋藻產品都是片劑,因此只能適用“一般產品≤0.5mg/kg”的鉛含量標準,于是,超標80%、超標100%等嚇人的數字都被“曝光”出來。誠然,這份標準是不夠完善,因為它沒有提到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片劑,只提到了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可這畢竟是1997年頒布的標準,之所以沒有明確提到藻類片劑,可能因為那時候此類產品主要就是以膠囊或固體飲料為主;但是,該標準為什么要專門提到“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產品呢?必然是因為這兩類原料比較特殊,重金屬含量相對較高是客觀事實,當仍是安全的也是可以容忍的。
因此,僅僅因為螺旋藻產品是片劑而不是膠囊或固體飲料,就完全對其“以藻類和茶類為原料”的產品特性置之不顧,未免不是一種有意曲解。當然,作為標準,對其不夠完善甚至產生歧義之處,仍然是可以質疑的;但是,媒體不應該以隨意曝光產品超標的武斷方式來質疑標準,這對企業是很不公平的;至少在曝光前,應該向權威部門就標準的真實含義進行咨詢,或者要求其解釋。尤其是,在國家藥監局已經澄清之后,曝光媒體有責任對消費者進行安撫,并對當事企業表示歉意。畢竟,標準歧義的產生不是企業的錯,作為媒體,即便是“無冕之王”,也沒有權力隨意評斷某個產品是合格還是不合格。
食品安全問題需要媒體的監督和曝光,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這種監督應該是一種立場公正的負責任監督,而不應該借用國家標準的歧義人為炮制出食品安全事件。在國家權威部門已經澄清之后,更不應該死不認錯地繼續將傷害進行到底,給消費者強化“這種東西就是不能吃”的印象。這起螺旋藻風波,企業、個人和權威機構都有必要認真反思自身的責任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