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榮福:中央廚房設備選擇的基本原則
1.在正常情況及操作下,所有的設備應是持久耐用、抗磨損、抗壓力、抗腐蝕且耐摩擦的。
2.設備應簡單并可有效發揮其功效。
3.食物接觸的設備表面是平滑,不能有損與裂痕,要有良好的維護并隨時保持乾淨
。
4.與食物接觸表面接縫處與角落應易于清潔。
5.與食物接觸面應以無吸附性、無毒、無臭,不會影響食品與清潔劑的材料。
6.所有與食物接觸面都應是易于清潔和檢查。
7.有毒金屬如鎘、鉛或是他們的合金類均會影響食品的材料絕不可使用,劣質塑膠材料亦同
8.其他不與食物接觸的表面,若易染上污跡,或需經常清洗的設備表面,應該是平滑、不突出、無裂縫、易洗并易維護
常用廚房設備選擇方法:
調理臺
1.調理場所中的工作檯
1.應易洗、不納垢之材質建造,有不鏽鋼、鋁磁磚、磨石子或水泥外加樹脂
水槽
1.主要作用為清洗。
2.水槽作業面的高度應在85~90公分(站立) ,而他的寬度、長度,則須依作業量、作業線來加以考慮。
3.水裝一半然后加入水1/4量的洗滌物的清洗效果最好。
長60公分、寬50公分、深24公分的水槽為例,總容積72公升,裝入36公升的水后放入約9公升的洗滌物,所得到的清洗效果最好。
調理器具
1.注意柄長、把手長度、厚度與位置,而這些是根據手掌長度、寬度及負荷的重量來加以決定。
食器
1.食器材質應符合食品衛生法的規定。
2.依材質可分為金屬、陶瓷和塑膠製品 注意有毒金屬、有毒物質的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