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紹興老酒聲譽斐然,清朝時被評為全國十大名產之一。在1910年的南洋勸業會上,1915年美國巴拿馬萬國博覽會,1936年浙贛特產展覽會上,多次榮獲金牌和優等獎狀。1952年、1963年,紹興加飯酒分別被評為全國“八大名酒”和“十八大名酒”之一,1979年加飯酒又獲“國家名酒”稱號,由國家經委授予金質獎章和獎狀;同時,元紅酒、善釀酒雙獲“國家優質酒”稱號,由輕工業部授予“優質產品證書”。1980年香雪酒也榮獲省府頒發的“優質產品證書”。1983年加飯、元紅雙獲輕工業部酒類質量大賽金杯獎,善釀獲銀杯獎,香雪獲部優稱號。而最具影響力的還屬古越龍山了,是紹興黃酒品牌最響的。
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于食品飲料安全方面的顧忌,愈發嚴重,安全監查也逐漸趨嚴,相關行業上市公司如同行走于鋼絲之上,在不經意間,手中的平衡木便有可能在突發的輿論風向中出現傾斜。這樣的事例,在今年以來出現的頗多,先有“老酸奶”、“毒膠囊”事件,后有“伊利汞超標”,不管是媒體確有實證,還是涉事主體最后回應澄清,對上市公司本身造成的影響,都是明顯的。
拋開舊例不談,酒類上市公司,在安全監測方面爆出的負面,并不多見,不過這次,古越龍山卻不幸被媒體戳出新傷。
就在近日,有媒體稱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34款酒精飲品的測試結果。來自浙江紹興的“古越龍山”和“塔牌”的三款產品,被檢出氨基甲酸乙酯(EC)含量差異較大,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稱,這一物質可能損害基因并致癌。
消息一出,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隨即發布公告,稱EC屬于食物在發酵過程或存儲過程中天然產生的物質,普遍存在于發酵食物和飲品中,且含量低于歐盟標準。
隨后,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聲援古越龍山,目前國際上對食品及酒類的EC含量控制規定各不相同,其中歐盟水果白蘭地的EC要求小于400微克/升,法國與瑞士規定是小于1000微克/升。從媒體報道的數據來看,3款酒中的EC含量為200微克/升至260微克/升,遠低于這些規定。
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表示,黃酒到目前為止,國內外都還沒有設定EC的限量標準。國家衛生部目前正在組織開展酒類中EC含量的風險評估,以便確定有關限量標準。
此次黃酒被曝“致癌門”,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傅建偉認為,此事件中有需要反思的,同時也算是一件好事。
“這個事告訴我們以后要做好宣傳,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傅建偉認為,可能是因為有些人對黃酒還不是太了解,其實平時喝點黃酒有利無弊,“黃酒中有種元素叫硒,具有抗癌作用,所以說黃酒致癌本身不是很靠譜。”
據了解,氨基甲酸乙酯是發酵食物和酒精飲品在發小或貯存過程中天然產生的污染物,世界衛生組織在2005年進行評估,認為經食物攝入氨基甲酸乙酯,對健康影響不大,但經食物加上酒精飲品而攝取,則有可能構成潛在的風險。香港消委會呼吁市民少喝,以免影響健康。
據悉,氨基甲酸乙酯并非古越龍山黃酒中的特有存在,業內人士表示,任何發酵酒中氨基甲酸乙酯物質均有不同含量,原本是發酵食物和酒精飲品在發酵或貯存過程中天然產生的污染物。
由此來看,古越龍山在此次輿論事件中并非理虧,在接受媒體問詢過程中,并未閃爍其詞,回應口徑較為統一,這一點在上市公司處理輿論危機時,顯得尤為關鍵。
當輿論走向,經過周密部署,盡在掌控之中后,古越龍山于19日復牌,高開的走勢回敬了公司近日來,在應對輿情危機時,所做出的不懈努力。